我系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精神,依据国家《劳动法》、《职业教育法》和劳动部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》等有关政策,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实现毕业生 “双证”毕业,提高员工职业技能,促进就业,从而推动我系各专业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。
一、鉴定时间和工种
经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批准,我系定于4月25、26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,鉴定的工种有前厅服务员、客房服务员、餐厅服务员、调酒师,报考等级均为中级。
二、主要鉴定对象(其他系或专业的员工也可报名参加考试)
前厅服务员:07级旅游管理专业、07级酒店管理专业、07级涉外旅游专业、08级旅游管理专业(商务方向)
客房服务员:07级旅游管理专业、07级酒店管理专业、07级涉外旅游专业
餐厅服务员:07级旅游管理专业、07级酒店管理专业、07级涉外旅游专业
调 酒 师:07级酒店管理专业、07级涉外旅游专业
一名员工限报两个工种。
三、培训和缴费
(一)培训费用(20课时,理论+实操,且晚上安排专人开放实训室供员工自行练习)
1、调酒师培训费:200元/人
2、前厅服务员培训费:60元/人
3、客房服务员培训费:60元/人
4、餐厅服务员培训费:60元/人
(二)考试费用
1、调酒师考试费:350元/人
2、前厅服务员考试费:220元/人
3、客房服务员考试费:220元/人
4、餐厅服务员考试费:220元/人
(三)表格和证书费用
1、每个工种需填写《海南省职业资格审查表》一式两份(2元/张),交6张2寸黑白照片。
2、证书工本费10元/本,如考核不合格可退该项费用。
(三)请到系办公室李恬老师处报名缴费。时间:2009年3月4、5日,每天8:00~12:00、3:00~16:30,逾期不办。
另:3月3日(星期二)下午16时,在学术交流中心召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说明会,请各位同学依时参加。
旅游管理系
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